1、套取个人信息现在许多靠贩卖个人信息获利的中介公司,通过在网上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收取应聘者简历来套取个人信息。应聘者一定要查清该招聘信息的真实性,通过网络、黄页等途径查询该招聘公司相关信息,同时,简历上身份证号码、地址等不用太具体,主要留电话以及个人其他资历说明即可。
2、骗取各类服务费通过招聘骗取报名费、体检费、资料费、培训费、押金等等的费用,钱财到位后立马凭空消失。现在相关政策已经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招聘时收取一切的服务费,如果应聘者遇到这种情况,应该第一时间检举该招聘单位查证是否真实。
3、扣留重要证件一些不正规的企业在面试时扣留应聘者重要证件(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等),借口审核资料,实则另作他用。这种情况非常危险,可能会用你的身份证做不法行为或者开银行卡等。应聘者切记,最多也就提交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没有哪个用人单位是需要提交证件原件的。
4、只“试用”不聘请有些用人单位借招聘新人“试用期”来应对企业内部繁忙的工作季,毕竟试用期工资低,用人成本自然降低,而“试用期”结束,则各种借口解聘。提醒应聘者在找工作的时候一定要认真阅读劳动合同,懂得用国家劳动法保护自身利益。
5、不签劳动合同这种情况,用人单位不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只签就业协议,可以避免在辞退员工的时候支付一大笔的赔偿费。就业协议不能等同劳动合同,这是应聘者应该知道的最基本的保护切身利益的一条保障。所有劳动关系的建立,都必须在用工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6、包办”找到好工作许多不正规的中介或猎聘经纪,利用求职者求职心切又想找到好工作的心理,收取一笔昂贵的中介费用,“包办”给求职者找到“世界五百强”“月入过万”等的“好工作”。最后工作没找到,中介人去楼空。面对这种职介,首先得查实是否具备营业执照及《职业介绍许可证》,且这种不靠自己能力而靠旁门歪道谋求工作的心理不可取。
7 、“轻松刷信誉”等兼职广告经常会有一些网络兼职广告,写着轻松操作“刷信誉、流量”就可日进千金。往往也是收取一定的押金、服务费后就销声匿迹。
8、高薪或者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保!
用人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合同中约定以高薪或商业保险替代社会保险,实际上是由劳动者个人承担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义务,这样的约定是不合法的,属于无效条款。
9、试用期内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虽然劳动法规定,员工试用期内工资可以由企业自主决定,但是,用人单位必须在最低工资标准基础上进行自主决定。因此,试用期内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除试用期之外,见习期间的工资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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