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将正式实施一批交通新规

时间:2024-06-13 12:59:38
4月起将正式实施一批交通新规

4月起将正式实施一批交通新规

4月起将正式实施一批交通新规,相比2016版交通违法与记分,2022版记分的交通违法共50项,此次部门规章的修订,还将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安全准入管理,4月起将正式实施一批交通新规。

  4月起将正式实施一批交通新规1

公安部新制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2个部门规章将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道路交通违法记分管理办法》

将于4月1日正式实施

从4月1日起,公安部新制修订的《道路交通违法记分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新办法对现有的记分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调整和完善。

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新的记分管理办法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

新办法中:一次记12分的违法行为7类,一次记9分的违法行为7类,一次记6分的11类,一次记3分的15类,一次记1分的10类。

公安部交管局队伍建设和执法指导处处长 陈东:这次出台的记分办法增加了9分这一档,这将原来记12分的准驾不符、大中型客车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降为9分。

主要考虑是,这些违法行为与还记12分的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这些违法行为,对于安全、畅通的影响有一定差别,那么为了给驾驶人一个缓冲期,警示其记分即将达到满分,督促其安全文明驾驶,我们增加了9分这一档。

根据新的记分管理办法,交管部门将推行学法减分制度,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积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

公安部交管局队伍建设和执法指导处处长 陈东:这样既能够鼓励驾驶人主动守法,安全文明驾驶,同时也能够让主动学习教育、自觉守法的驾驶人,减少可能因为记分达到满分,不能驾驶机动车而带来的'不便。

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12分的驾驶人,考虑到他们主动守法意识差,安全文明意识不足,交管部门将通过延长学习时间、增加考试项目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驾驶人的管理教育,督促其严格遵规守法,安全驾驶。

再推出6项便民利企新措施

与此同时,公安部新制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也将从今年4月1日起实施,将再推出6项便民利企新措施。

推出4项便利驾考领证新措施

从4月1日起,在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的基础上,公安交管部门将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的一证通考,群众持身份证,可以在全国任意地申请考试,不需要再提交居住证明。对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增驾小型汽车,或者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增驾其他类型摩托车的,只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优化考试程序。在群众异地考试换证方面,也有新的便利措施推出。

公安部交管局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处副处长 王国强:按照现行的规定,驾驶证逾期超过一年被注销,但是不满两年,这种情形群众需要回到驾驶证的核发地来参加科目一的考试。此次规定新推出了恢复驾驶资格跨省可办的新措施,群众可以在全国任意地参加科目一的考试,恢复驾驶资格。

与此同时,在准驾车型方面,还将增加“轻型牵引挂车”,允许驾驶小型汽车列车,更好满足群众驾驶房车出游需求,促进房车旅游新业态发展。

推行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

从4月1日起,公安部还将推出2项减证便民服务新措施,实行申请资料电子化采集、档案电子化管理,驾驶人考试信息网上转递,实现交管业务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推行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与税务、银保监、交通运输、医疗机构等部门信息联网,方便群众在办理业务时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严格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安全准入管理

另外,此次部门规章的修订,还将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安全准入管理,将禁驾大中型客货车的情形由3种增加到7种,新增对有毒驾、再次酒驾、危险驾驶构成犯罪等人员,禁止申请增驾。对被记满12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交管部门将严格满分学习和考试要求,增加学习时间,提高考试难度,加强重点管理。

  4月起将正式实施一批交通新规2

公安部发布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2022版《办法》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高压态势的前提下,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影响的程度,对交通违法记分做了调整,那么究竟有哪些地方进行了修改呢?

相比2016版交通违法与记分,2022版记分的交通违法共50项,其中7项记12分,7项记9分,11项记6分,15项记3分,10项记1分。记分类型增加了扣9分、删除了扣2分的违法行为。具体变化为:

一、分值类型变了新增“9分

”项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新《办法》中将一次记分的分值从12分、6分、3分、2分、1分调整为12分、9分、6分、3分、1分五档。也就是删除了“2分”项,新增了“9分”项。

二、这些行为不记分了

一般道路、高速、城市快速路超速20%以下的;

超载20%以下的;

驾驶机动车时,未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以上条款在新《办法》中都予以了删除,所以不再记分。但需要注意的是,不扣分并不代表不罚款。

三、6种违章行为记分减少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12分降为9分。

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6分降为3分。

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3分降为1分。

4.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12分降为6分;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记12分不变。

5.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12分降为9分;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12分降为3分;

6.驾驶未年检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记3分不变;驾驶以上所列车型以外的未年检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3分降为1分。

四、帮人消分卖分、高速快速路乱停车都将被重罚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记12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记9分。

五、两种违法行为记分增加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2分升为3分。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2分升为3分。

六、小车超速、超载记分规则调整多

关于小车超速

旧规则:超速50%以上记12分、超速20%~50%记6分、超速20%以下记3分。

新规则:除了前文提到的“超速20%以下”不扣分,还区分了高速公路和普通道路:

高速公路:超速50%以上记12分、20%以上记6分、20%以下不记分;

普通道路:超速50%以上记6分、20%以上记3分、20%以下不记分;

也就是说,在普通道路上超速,记分将整体下调。

关于小车超载

旧规则:超载20%以上记6分、20%以下记3分。

新规则:除了前文提到的“超载20%以下”不扣分,还对超载20%以上的部分进行了划分:

超载100%以上的,记12分;

超载50%~100%的,记6分;

超载20%~50%的,记3分。

这就意味着,新规实施后,5座车载10人以上的,将一次性记12分。

七、满分学习考试制度有变化

驾照被记满12分,须重新参加科目一的考试。但在新《办法》中,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12分的,延长学习时间,增加学习内容,增加考试科目,实施更严格的学习和考试制度。

八、新增C6驾照可开牵引挂车

本次新增了C6驾照,要求申请人必须有C1或者C2驾照一年及以上的,且在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才可以申请增驾C6驾照,申领年龄在20~60周岁之间。这种驾照对于驾驶特种车型例如驾驶牵引式房车外出旅游的驾驶员是个好消息。

九、推行学法减分措施

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计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

  4月起将正式实施一批交通新规3

公安部近日宣布,新制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于 4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了解到,为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违法记分管理,单独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新办法将自 4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新办法坚持宽严相济,强化教育引导的原则,对我国现行记分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调整。

一是优化调整记分分值。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设立一次记 12 分、9 分、6 分、3 分、1 分等五档记分。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

对于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给予警告处罚的,免予记分。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从 2 分上调为 3 分。

二是全国推行学法减分措施。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积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 6 分。

三是调整满分学习考试制度。严格多次记满 12 分驾驶人学习和考试,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 12 分的,延长学习时间,增加学习内容,增加考试科目,对多次违法驾驶人加强教育管理,督促驾驶人严格遵法守规,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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